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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经适房要看家庭总资产 北京住房保证制度试点明确 骗取廉租房实物配租的5年内不能再申请

http://www.hnfczl.cn   2007-6-4 9:45:44   来源:  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
有关负责人昨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再次提醒该区居民,此次试行的保障性住房试点政策和以往相比,廉租房的政策调整不大,而经济适用住房试点政策调整内容变化比较大,不仅要按照申请家庭人口来区分年收入,还要看家庭总资产。因此,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一定要尽早到自己所在的社区办理相关的申请登记手续。
     ■廉租房政策调整不大
     上周五,北京市建委发布新闻通稿通报了北京市住房保障制度试点工作于5月24日在宣武区陶然亭街道启动的消息。昨天,记者从陶然亭街道下属的果子巷、新兴里等8个社区中的部分居民和居委会有关人员处了解到,近日社区工作人员已经就该项政策进行入户宣传,加上媒体这几天的报道,很多居民都非常关心此事。
     据介绍,在此次试点中,有关廉租房的申请和管理规定和此前的政策相比差别不是很大,如有关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面积控制在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内、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实行年度审核制度等都不是新规定。相比而言,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调整较大。
     ■试点政策完善退出机制
     此外,此次住房保障试点政策还涉及了长时间以来社会各界都在关注的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退出机制,并对此有了明确规定。
     试点相关规定明确,每年对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状况进行审核,不符合廉租条件的,要及时调整住房保障方式。
     如果申请家庭弄虚作假,隐瞒收入、住房、资产和虚报人口骗取廉租房实物配租的,一经查实,责令其退出廉租实物配租住房,并记入不良信息记录,5年内不得再申请廉租住房。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对经济适用住房,试点政策明确实行封闭运作,不得转售转租,确需上市的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按出售时同类地段新建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重新确定,回购后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用作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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