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拟实行在郑外地人“一证通”
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一个待遇”
河南商报记者李雅静
今后来郑的流动人口只要办理了“居住证”,就可以享受就业、社保、租房、教育、计生等多方面的公共服务。
昨日郑州市下发相关意见,明确要创新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做到“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
总体思路
将推行居住证制度
随着郑州城市规模的扩大,来这里的流动人口也越来越多。
据统计,郑州市区的外来人口总量已从2007年的98万人,激增至2010年的306万人。目前郑州市人口密度仅次于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
外来人口入郑后,子女入学、社保、住房等问题该如何解决?
昨日郑州市下发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意见,称郑州市将推行融居住登记和就业、社保、租房、教育、计生等多种服务管理功能于一体的居住证制度,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一个待遇”。
具体措施
做到“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
具体做法有三个。一是居住证制度,推进“以证管人”;二是严格出租房屋管理,推进“以房管人”;三是强化用工单位管理,推进“以业管人”。
“以证管人”方面,将实行居住证“一证通”,把暂住登记和办理居住证作为流动人口享受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前提。药监部门在颁发餐饮服务业许可证时;公共交通部门在办理优惠乘车证时;人社部门在劳动监察时;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办理购买商品房、住房交易、房屋租赁手续时等,都要核查流动人口的居住证或要求其出示居住证,对无居住证的,暂缓办理相关业务。
“以房管人”方面,将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房屋出租人的责任。日常工作中涉及租赁房屋时,要核查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与派出所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等合法手续,对尚未取得手续的租赁当事人,暂缓办理相关业务。
“以业管人”方面,将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保护流动人口就业从业合法权益。同时对中小旅馆、商务会所、洗浴、网吧等可供住宿的场所开展综合治理,督促业主严格落实住宿登记和信息报送制度。对尚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单位场所和受雇人员,暂缓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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