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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土房管局:大修基金年内将不会按面积收取

http://www.hnfczl.cn   2006-9-21 9:45:39   来源:  镇江房产网
我市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又称大修基金)的收取方式正在酝酿变化,按房屋面积收取大修基金的新方式,已成为可能的选择之一。记者昨日获悉,受市政府委托,市国土房管局已完成《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下简称《办法》),将在近期上报市政府法制办。

  据悉,在市政府2006年立法计划中,《办法》只是预备项目之一,今年内肯定不会出台。至于明年能否出台,也得视具体情况而定。

  为何修改?现行办法存在不足

  目前办法:按购房款的比例收缴大修基金,无电梯房为2%%,电梯房为3%%。这是《重庆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

  市国土房管局人士介绍,从实际情况来看,现行收缴方式存在诸多不足。大修基金作为公用维修基金,是各户共同使用的。如果同在一栋楼,你交得多,我交得少,就存在不公平之处。

  如何收缴?按面积只是选择之一

  从2003年开始,市国土局就计划制定一种更合理的大修基金收缴方式,并进行了调研,今年完成了《办法》的草拟。

  在《办法》中,市国土局提出按购房面积收取大修基金的新方式。买大房子就多交大修基金,买小房子则少交。不过,市国土局人士强调,按购房面积收取的方式,只是方案之一,也有可能对现行方式进行改良。

  此前曾有消息称,如按照面积收取大修基金,其标准为无电梯住宅30元/平方米,有电梯住宅50元/平方米。对此,市国土房管局人士称,这并非定案,具体标准还有待进一步调研后确定。

  何时出台?需视多方面情况确定

  市政府法制办人士称,市政府对此非常慎重。此外,由于大修基金问题涉及到《物权法》,而《物权法》尚未出台,且建设部也在制定关于大修基金管理的新办法。因此,为避免冲突,重庆本地的《办法》出台还需等待,具体时间未定。

  市国土房管局人士称,大修基金的收取方式,只是《办法》的内容之一。对大修基金如何使用、监管,《办法》也给出了较目前更为严格、有效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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