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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购房慎防陷阱和冲动 货比三家谨慎下定

http://www.hnfczl.cn   2006-9-25 9:26:54   来源:  镇江房产网

 节假日过后,楼市难免会出现购房投诉和纠纷,为了避免这些不愉快事情发生,地产专家则提醒在节假日期间购房的消费者都要谨防陷阱和冲动。

  购房谨防陷阱

  在防止楼市陷阱上,专家认为,看楼购房须先看商品房预售证。因为商品房必须要有商品房预售证才能销售,且按要求预售证必须悬挂在楼盘售楼处显眼位置。市民看预售证应看四方面内容:1.预售证是否在有效期内;2.预售证“注记”栏是否记录了楼宇抵押和查封的信息;3.预售证上的预收款监控账号。市民要注意购房时发展商提供的汇款账号是否就是预售证上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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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账号,以防发展商将房款挪用,造成工程烂尾或不能按期交楼;4.预售证的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的使用期不是从购房时算起,而是看预售证上的土地使用年限。倘若预售证上的土地年限是1992年,等于购房者买到的住宅使用期减少了13年。

  其次,市民要认真审查买卖合同。签合同时,须认真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虽然有固定的示范文本,但其中不少条款可以是买卖双方互相约定的。市民在买房时发现有不合理的条款应该拒签,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向房管局或专业人士咨询,更要留意房屋的抵押、查封情况。

  市民在签完合同后,要督促发展商办合同登记鉴证。不少市民以为签了合同,交了首期款,就完成了购房手续。其实,还有一项重要手续决不能省,方能充分保障自己的权益,否则一旦出现债务纠纷遇到查封就会比较麻烦了,这道手续就是应督促发展商办理合同登记鉴证手续。按要求,发展商应在签订购房合同30天内到房管局办理该项手续,办证时间为8个工作日。

  购房切勿冲动

  据介绍,不少市民在节假日期间买楼,交了定金,甚至付了首期。但过后却发现该单位并非自己最“心水”单位而后悔不已。的确,买楼不比买菜,千万不要一时冲动,冷静地分析利弊后,才好决定“下手”。

  消费者杨先生就遇到了类似的事情,他到一楼盘看楼后觉得该楼盘的品质比较优秀,价格也挺合理。销售小姐很快就看出杨先生有些心动,于是以9.8折优惠为由,以“手快有,手慢无”,劝说他交定金。杨先生当时交了10000元定金后,由于其对该楼盘有先入为主的印象,即使看到更合适的楼盘,他首先想到的也是尽量不要损失10000元。最终他买下了这套房子,可9.8折的优惠却并非如销售小姐所说的那样,第二天就没有了。杨先生的例子是很多市民普遍存在的不想吃亏的心理,为了不损失定金最终花几十万元购买一套自己未必很满意的房子。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购房时一定要冷静慎重,切勿冲动,货比三家,找到真正满意的房子时才交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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