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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擅自改楼间距居民阻拦遭起诉

http://www.hnfczl.cn   2006-10-6 10:03:36   来源:  镇江房产网
事件

     张某等50户居民购买某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开发的小区29号楼的商品房。入住半年后却与开发商打起了官司。原来,开发商在29号楼的北面又盖了一栋楼30号楼。在开发商呈报给规划部门的小区规划图中,明确标明29号楼与30号楼之间的距离为25.9米。但房地产公司施工过程中变更规划设计,所建30号楼南移13.7米,与29号楼之间距离被缩小到16.8米,影响了29号楼居民的通风;并在此基础上又要向南占9米盖一车库,侵占29号楼的绿地。而其原先承诺的绿地至今仍是一片瓦砾,没有种植一草一木。2001年8月15日,房地产公司所建30号楼主体完工后,在其清理楼南侧地面和安装一层车库闸门时,遭到29号楼居民阻拦,为此双方发生争执,经公安部门多次出警调解无果。房地产公司于2001年10月22日,将29号楼50户居民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其后,小区29号楼50户区民以房地产开发公司侵犯其通风权,违反合同约定为由提出反诉,认为开发公司所建30号楼系违法建筑,要求开发公司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经济损失。

     经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购房者证据不足,故一审判决购房者败诉。购房者不服,已提出上诉。

     点评

     我们买房,买的不仅是住宅本身,还应包括它的周边环境,比如交通绿化、采光、通风等。现在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然而有好多开发商为追求更大利益,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缩小楼间距,侵占绿地面积,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约。

     但是,我们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往往忽视了这一点,对这些不作约定。等到开发商擅改规划时,购房者才发现依据合同,居然没办法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开发商擅改规划,可能要受到行政处罚,但这对购房者来说没有任何实质意义。

     这个案子提醒我们购房者,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楼间距、绿地等签进合同,并约定较重的违约责任。

     司法实践倾向于第二种观点。所以本案购房者自认为有理,但却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因此,我们购房时,切记要将开发商的广告承诺写进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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