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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管理-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将实行评估听证

http://www.hnfczl.cn   2007-8-20 8:45:58   来源:  金山网
市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咨询评估论证制度,重大项目应实行专家评议制度。未经评估论证的项目,不得批准。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城市景观、人民生活等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当以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
     通知规定,政府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项目,需要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预算;采用补助、贷款贴息、配套费减免等方式投资的项目,需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通知要求,政府投资项目的年度建设计划,由发改部门和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在相关单位提出建议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后提出。城建重点项目中属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由市建设、规划部门做好前期工作,提出初步方案,会同市发改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商量后,提交市政府研究决定。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在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组建项目法人,否则,发改部门不予审批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通知特别指出,今后政府投资项目将逐步实行代建制,除有特殊要求经发展改革部门批准外,应当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建设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实行代建制项目由市财政局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设立资金专户,严格管理,专款专用。财政部门对代建项目的财务活动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并根据跟踪评审意见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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