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中低价房降低门槛 廉租房标准也要调
拆迁款15万以下可申购经适房
南京市房产局副局长闵一峰介绍,在调整之前,南京一直按照《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227号令)等相关文件操作经济适用房申购事宜,根据老政策,拆迁困难户如想申购经济适用房,必须满足拆迁时取得的货币补偿金额低于10万元(含本数)标准。昨日发布的新政对拆迁款上限作出调整,即由原来的低于1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低于15万元(含本数),其它申购条件不变。昨天一起调整的还有中低价商品房申购标准。新政要求,将中低价商品房申购标准中拆迁款上限由原来的20万元调整至30万元(含本数)。
有关负责人强调,此次新政适用于2007年6月15日之后的拆迁项目,之前的仍然按照老政策执行。
每年2000户困难家庭受益
降低申购门槛对于众多拆迁困难家庭来说,无疑是重大的喜讯。房产局副局长闵一峰为记者算了一笔账:据房管部门统计,申购条件调整之前,南京市拆迁补偿款在10万元以内的拆迁户约占已搬迁居民的36%,而补偿款为10-15万元的拆迁户约占已拆迁户数的11.4%。因此仅经济适用房一块,新政实施后惠及拆迁家庭将接近拆迁户数的一半。闵一峰介绍,按照2006年南京市审批的拆迁户数测算,当年就可将保障范围扩大1460户家庭。
“这还不包括中低价商品房门槛的调整。”南京市建委开发处曹处长透露,中低价商品房大幅度降低门槛后每年将新增被保障家庭400户左右,两项相加差不多快2000户家庭。
廉租房标准也要调
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透露,除了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降低申购门槛外,另外一种重要的保障性住房———廉租房也在研究新的保障标准。闵一峰介绍,前不久开展的《南京市城市居民住房状况调查》已经取得大量数据,技术人员正在对其汇总分析,虽然结论还没有出来,但从调研情况调整廉租房政策,进一步扩大保障面和保障标准也势在必行。另外购房人非常关心的“普通住宅界定”问题也在研究中,预计10月份会有明确的规定出台。
明年开建200万平米以上经适房
闵一峰介绍,南京2002年启动经济适用房建设,到2006年江南八区共规划经济适用房项目29个,建筑面积926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已竣工496万平方米,提供住宅52354套。他告诉记者,根据《南京市住房建设规划》和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今年南京仍要开工2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主要集中在南湾营二期、三期、莲花村等14个项目上。闵一峰透露,虽然明年计划还没有定,但开工面积肯定不会低于今年的200万平方米水平,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在七城区选定21幅地块,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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