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收储廉租房工作年内完成 预计收储近8000套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昨天透露,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收储廉租房工作进展顺利。
据介绍,至2006年底,住房公积金累计增值84.14亿元。按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扣除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60亿元,其中已累计支付危房改造和廉租住房补充资金使用3.39亿元,余额20.21亿元。本次廉租房源收储动用20亿元(占全国同类资金的1/4),占可用廉租房资金比例为98.96%。
收储廉租房源工作已于今年10月份正式启动,至今先后签订两批收储合同共计15万平方米,剩余35万平方米收储合同预计在年内可全部签约。
收储房源均为原来的配套商品房,多为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小户型。在预计收储的近8000套房源中,约有70%左右现房,分布在周浦、康桥、浦江、顾村、江桥等区域,这些区域与在建和规划建设的轨道交通相连。廉租房收购价为当时的中标合同价,约在3700元/平方米-4000元/平方米。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对已收储房源按廉租房使用标准进行装修。此外,在进行物权和产权管理的同时,本市有关部门还将加快制订廉租房使用的政策,并首先选择徐汇、长宁两个区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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