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房价不能靠放量供地 国土厅厅长谈房价与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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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2 16:21:12
来源: 南京365地产家居网
近日,房价和地价的涨声不断一直是市民关注的话题。5月份南京新建商品房价同比上涨9.2%,增幅居全国第6,再创两年来的新高。而在上周,南京市三幅土地出让也遭到开发商疯抢,成交价最多高出底价一倍。房价的上涨究竟与地价有何关系?如何遏制两者共同的上蹿势头?我省城市住宅用地加大供应的可能性有多大?昨天正值第17个全国土地日,在省国土厅、省土地协会联合举办的高层论坛上,与会专家、政府官员对此进行了探讨。记者从论坛上获悉,在“集约节约用地”的大背景下,以放量供应土地的方式控制地价和房价的上涨几乎不可能,精细化管理,集约化用地,以及完善土地出让方式,将成为调控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的主要思路。
国土厅厅长谈房价与地价
今年以来,南京等城市房价上涨较快,很多人将此归咎于地价的不断抬升。对此,省国土厅厅长陶培荣在论坛上表示,“对于地价与房价的关系,我们坚持的看法是:推动商品房价格上涨的主导因素并非地价,而是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等。”据他介绍,2006年全省地价占房价的比例为20%-30%,与国内重点城市基本相当,其中南京市区住宅用地楼面地价占房价的比例为30.18%,为全省最高。
最近南京出让的几幅地块均大大超出底价,能否加大土地供应,以缓解开发商的恐慌性抢地行为?昨天的论坛透露,严把土地闸门仍是国土部门坚守的准则,一味通过增加供地来解决问题并不现实。
陶培荣厅长指出,江苏是一个人多地少的省份,人口密度居全国各省(区)之首。与此同时,江苏土地后备资源较少,主要分布在沿海滩涂,开发的难度大、成本高。经测算,在“十五”期间,江苏的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要消耗2.4万亩左右的土地资源。如果“十一五”继续维持这个消耗水平,过不了多少年,江苏将没有发展空间和余地。
陶培荣表示,国土部门的主要做法是,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市场的供地结构,保证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在城市批次用地中,按规定比例控制好中低价位、中小户型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应。今年上半年,全省住宅用地供地量为5.2万亩,同比增加6.5个百分点。
其中,普通商品房4.5万亩、同比增加1.7万亩;经济适用房1350亩、同比增加1280亩。各地在年初都能及时制订房地产年度供地计划并向社会公开。苏州、南京等市推行“五定一公开”(定房价、定套型、定面积、定对象、定区位,公开拍卖土地)政策,逐步解决了中等收入以下家庭的住房问题。
住宅用地拍卖“价高者得”应改“价优者得”
省社科院院长宋林飞教授认为,5月份南京房价上涨了9.2%,政府如果对此放任不管就是不负责任。一旦商品房的价格与价值出现了扭曲,就必须要干预。
宋林飞指出,房价是否合理要看当地的房价收入比,发达国家一般是3:1或者4:1。世界银行认为超过5:1,商品住房就要滞销。而目前我国所有大城市房价收入比都超过了世界银行的警戒线。有些城市的房价收入比甚至跃过10:1,使一些市民陷入买房难的瓶颈中。
宋林飞介绍说,2006年6月份国土资源部公布了40个楼盘的资料,无论是协议还是招拍挂供地的,地价均占房价的25%到30%。而06、07年的土地成本上涨了50%,住宅价格也上涨了30%。
这表明土地价格的上涨导致商品房开发成本的上升,从而必然推动房价上涨。南京最近的招拍挂地块中,湖南路旁边一地块的单价已经达到每平方米3.5万元,秦淮区一幅酒店式公寓的混合地块出让后的预测价格甚至接近万元。
“要改变普通商品房土地定价原则,招拍挂有利于防止腐败,但是所有土地都招拍挂可能也存在问题,对普通商品房是不是把价高者得,转变成价优者得?”
宋林飞建议应促使土地一级市场产能多元化,建立合理的土地出让制度,把不合理的地价泡沫挤掉。
土地供应有限倡集约“精细”盖房
在土地供应有限的情况下,作为开发企业应该如何应对?省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南京栖霞建设董事长陈兴汉女士认为,开发企业应转变思路,加大土地使用效率,争取在有限的地块上多盖房、盖好房。
陈兴汉建议在住宅开发中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改变目前以多层高密度住宅为主的建设模式,倡导高层低密度住宅建设。同时学会在空间的综合利用上做足文章。比如,建设地下半地下车库,解决业主停车问题;设置架空层,在保持区内环境整体性的同时,为小区业主提供交流场所;设计屋顶花园,增加套内实际使用空间,充分利用半地下室和斜屋顶的空间,使5层住宅达到7层的使用效果;在项目的地下停车库中,引进双层或多层立体车位,提高空间使用效率。
提高套内使用面积也是集约化盖房的一种思路。陈兴汉指出,多层住宅的得房率必须在90%以上,而小高层住宅的得房率必须在85%以上。多建设针对三口之家的90-100平方米的三室两厅一卫(或两卫),针对三代同堂的130平方米以内的四室两厅两卫,针对二人世界和单身白领的70-90平方米的阳光小户型,这样不仅有利于土地的节约使用,客观上也减轻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
国土厅厅长谈房价与地价
今年以来,南京等城市房价上涨较快,很多人将此归咎于地价的不断抬升。对此,省国土厅厅长陶培荣在论坛上表示,“对于地价与房价的关系,我们坚持的看法是:推动商品房价格上涨的主导因素并非地价,而是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等。”据他介绍,2006年全省地价占房价的比例为20%-30%,与国内重点城市基本相当,其中南京市区住宅用地楼面地价占房价的比例为30.18%,为全省最高。
最近南京出让的几幅地块均大大超出底价,能否加大土地供应,以缓解开发商的恐慌性抢地行为?昨天的论坛透露,严把土地闸门仍是国土部门坚守的准则,一味通过增加供地来解决问题并不现实。
陶培荣厅长指出,江苏是一个人多地少的省份,人口密度居全国各省(区)之首。与此同时,江苏土地后备资源较少,主要分布在沿海滩涂,开发的难度大、成本高。经测算,在“十五”期间,江苏的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要消耗2.4万亩左右的土地资源。如果“十一五”继续维持这个消耗水平,过不了多少年,江苏将没有发展空间和余地。
陶培荣表示,国土部门的主要做法是,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市场的供地结构,保证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在城市批次用地中,按规定比例控制好中低价位、中小户型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应。今年上半年,全省住宅用地供地量为5.2万亩,同比增加6.5个百分点。
其中,普通商品房4.5万亩、同比增加1.7万亩;经济适用房1350亩、同比增加1280亩。各地在年初都能及时制订房地产年度供地计划并向社会公开。苏州、南京等市推行“五定一公开”(定房价、定套型、定面积、定对象、定区位,公开拍卖土地)政策,逐步解决了中等收入以下家庭的住房问题。
住宅用地拍卖“价高者得”应改“价优者得”
省社科院院长宋林飞教授认为,5月份南京房价上涨了9.2%,政府如果对此放任不管就是不负责任。一旦商品房的价格与价值出现了扭曲,就必须要干预。
宋林飞指出,房价是否合理要看当地的房价收入比,发达国家一般是3:1或者4:1。世界银行认为超过5:1,商品住房就要滞销。而目前我国所有大城市房价收入比都超过了世界银行的警戒线。有些城市的房价收入比甚至跃过10:1,使一些市民陷入买房难的瓶颈中。
宋林飞介绍说,2006年6月份国土资源部公布了40个楼盘的资料,无论是协议还是招拍挂供地的,地价均占房价的25%到30%。而06、07年的土地成本上涨了50%,住宅价格也上涨了30%。
这表明土地价格的上涨导致商品房开发成本的上升,从而必然推动房价上涨。南京最近的招拍挂地块中,湖南路旁边一地块的单价已经达到每平方米3.5万元,秦淮区一幅酒店式公寓的混合地块出让后的预测价格甚至接近万元。
“要改变普通商品房土地定价原则,招拍挂有利于防止腐败,但是所有土地都招拍挂可能也存在问题,对普通商品房是不是把价高者得,转变成价优者得?”
宋林飞建议应促使土地一级市场产能多元化,建立合理的土地出让制度,把不合理的地价泡沫挤掉。
土地供应有限倡集约“精细”盖房
在土地供应有限的情况下,作为开发企业应该如何应对?省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南京栖霞建设董事长陈兴汉女士认为,开发企业应转变思路,加大土地使用效率,争取在有限的地块上多盖房、盖好房。
陈兴汉建议在住宅开发中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改变目前以多层高密度住宅为主的建设模式,倡导高层低密度住宅建设。同时学会在空间的综合利用上做足文章。比如,建设地下半地下车库,解决业主停车问题;设置架空层,在保持区内环境整体性的同时,为小区业主提供交流场所;设计屋顶花园,增加套内实际使用空间,充分利用半地下室和斜屋顶的空间,使5层住宅达到7层的使用效果;在项目的地下停车库中,引进双层或多层立体车位,提高空间使用效率。
提高套内使用面积也是集约化盖房的一种思路。陈兴汉指出,多层住宅的得房率必须在90%以上,而小高层住宅的得房率必须在85%以上。多建设针对三口之家的90-100平方米的三室两厅一卫(或两卫),针对三代同堂的130平方米以内的四室两厅两卫,针对二人世界和单身白领的70-90平方米的阳光小户型,这样不仅有利于土地的节约使用,客观上也减轻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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