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 楼 盘 | 二手楼市 | 物业委托 | 出租求租 | 写 字 楼 | 营销策划 | 装修指南 | 购房宝典 | 租赁常识 | 家居装饰 | 律师在线| 我秀我家 | 关于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河南房产租赁网 >> 新闻 >> 房产专题 >> 正文

新房没入住,物业管理费究竟要不要交?

http://www.hnfczl.cn   2006-9-26 16:17:11   来源:  镇江房产网
问:业主未入住新房,物业管理费究竟要不要交?
    答:这一问题涉及到了入住交接和物业管理两个问题。

    房屋买卖中的交付,从严格意义上讲,应当是以产权证的登记和取得作为最终的交付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买卖双方往往以入住交接作为验收房屋是否符合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的一个主要程序。

    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房屋交接的程序做了约定和规范,如要求开发商要在房屋交付时,向购房人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既然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有关的物业管理费也理应交纳,因为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有许多物业服务均已提供(如保安、保洁等)。

    专家建议消费者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注意几点:

    要认真和善于行使自己的权利。所谓认真行使,就是在开发商不能提供相关文件又通知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依据合同约定坚决拒绝接收,不要稀里糊涂收了房子。所谓善于行使,是指要对发现的问题做一下分析,看出现的问题是否能够构成拒绝验收的理由,比如墙面、地面装修有问题,卫生洁具不符合原定标准等,虽然也属于问题,但一般不会构成拒绝验收的依据。对这样的问题,不妨在开发商提出赔偿方案或改进措施后,先办理入住手续,再敦促开发商落实,以免耽误自己使用房子。

    交接过程中,要完善交接程序。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如果发现问题,一定要书面记录下来。如果决定拒绝接收,则要书面说明拒绝接收的理由。如果接收但有问题需要解决,则应要求开发商将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文字,以备今后协商不成时,有据可查。

    上述所有的书面内容,原则上都应该是一式两份,双方要签字或盖章,避免开发商内部发生人事变动后,接任者拒绝承认前任的承诺。
页面功能 【字体: 】【打印 关闭】【浏览:1000】
版权声明:凡有来源标注为"河南房产租赁网"的文字或图片版权均属河南房产租赁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 [推荐楼盘]
  ·裕鸿世界港

开发商:河南裕鸿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航空港区国际机场北(四港联动大道与郑港六路交汇处东北角)
电话:400-700-1234 转 629913

  ·迎宾路3号

开发商:河南裕华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惠济区迎宾路3号(三所东500米)
电话:400-890-0000 转 662128

  ·万科城

开发商:河南省美景之州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区科学大道与西四环交汇处西北角
电话:400-890-0000 转 634887

  ·康桥悦岛

开发商:郑州康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二七区南三环碧云路交汇处以南运河以北
电话:400-890-0000 转 805629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