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 楼 盘 | 二手楼市 | 物业委托 | 出租求租 | 写 字 楼 | 营销策划 | 装修指南 | 购房宝典 | 租赁常识 | 家居装饰 | 律师在线| 我秀我家 | 关于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河南房产租赁网 >> 新闻 >> 房产专题 >> 正文

收电费物业再帮一次忙 收多少交多少决不垫支

http://www.hnfczl.cn   2006-9-27 8:40:33   来源:  镇江房产网
昨日,物业联盟召开物业老总大会宣布,物业可以帮助电业部门收取去年11-12月份电费,但“ 收多少交多少”,决不垫支。

    "帮助收取前两月电费在昨日下午的物业大会上,记者看到两份文书。一份是《告业主书》: “ 依据‘ 电力法’和‘ 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从2004年11月份起,我公司停止代收代交电费。但经市政府第二次协调会协调,按照市房管局要求,我公司决定协助电业局收取2004年12月以前的电费。”另一份是给电业局的文书,明确了“ 收多少交多少”原则,还设计了用电收交情况统计表。

    对于帮收电费是“ 根据房管局要求”一说,市房管局物业处处长陈守义予以否认。他说不知道有“ 物业联盟”,又说“ 企业传闻不可靠”。电业部门也不知此事, 以正在协调尚无结果为由, 推辞了记者采访。

    “临时帮助不是妥协” “ 答应收电费,不是向电业部门妥协了吗?”针对部分物业的疑问,物业代表解释说: “ 临时帮助收费不是妥协。”这是响应市政府号召,促使双方坐下来谈判,才主动向电业部门表达“ 诚意”的。

    据了解,在第二次市政府协调会上,房管局和电业局就具体问题进行了协商,但没有实质性进展。

    据物业联盟代表介绍,协调会后,市房管局召集他们开会说,市政府重申了抄表到户的趋势,过渡期可以委托物业代收代交,并且强调不能停水停电。

    同时协调税务部门继续向物业提供代理业发票,仍作免税处理,帮助电业部门收交去年11-12月欠交的电费。
页面功能 【字体: 】【打印 关闭】【浏览:826】
版权声明:凡有来源标注为"河南房产租赁网"的文字或图片版权均属河南房产租赁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 [推荐楼盘]
  ·裕鸿世界港

开发商:河南裕鸿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航空港区国际机场北(四港联动大道与郑港六路交汇处东北角)
电话:400-700-1234 转 629913

  ·迎宾路3号

开发商:河南裕华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惠济区迎宾路3号(三所东500米)
电话:400-890-0000 转 662128

  ·万科城

开发商:河南省美景之州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区科学大道与西四环交汇处西北角
电话:400-890-0000 转 634887

  ·康桥悦岛

开发商:郑州康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二七区南三环碧云路交汇处以南运河以北
电话:400-890-0000 转 805629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