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条件却步 上海土地出让“1号公告”遇冷内幕
从9月15日正式启动挂牌至今,上海今年1号土地出让公告中20幅土地只有6幅有开发商挂牌,此前30余家开发商争购挂牌文件的情景已难再现。“我们买了好几份文件,拿地意向是明确的,但是看了文件要求之后选择了退出。”一位房地产开发商称。
除了出让款支付进度要求,以及70%建小户型的结构要求外,个别开发商用“匪夷所思”一词来形容一些地块的复杂开发条件。
例如,有开发商指出,徐汇区钦州北路地块,总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其中住宅17000平方米,办公或商业面积6000平方米,楼板价5348元。“这个价位是可以接受的,但是这6000平方米商业物业要以相当于每平方米7527元的价格卖给政府,而市场价至少在每平方米15000元左右。”一家意向企业称。
这一说法源于挂牌文件第12条规定,“地块竞得人在建设完成后须提供该项目中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的还产办公用房,还产办公用房由徐汇区土地发展中心按房屋总价4516.31174万元补偿给竞得人。”平均到单价,刚好每平方米7527元。
根据记者后续了解,类似这样的附加条件在此次挂牌中并不少见。如另一幅位于大木桥路的地块,总建面不过10694平方米,但其中的3000平方米要以3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卖给政府。市场人士介绍,这类物业的市场价在20000元/平方米左右。
也有开发商表示,另一幅陈家镇地块的规划指标令他们很难操作:容积率1.0,建筑覆盖率小于25%,建筑高度小于10米,“再加上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占比70%以上,这样的要求让我们的技术人员不知道如何做。”
当然,也有很多企业选择在挂牌最后几天才出手。
一位华南开发商表示:“我们肯定要拿地,但是要过几天再挂牌。”该开发商介绍,他们意向中的两幅地是位于上海宝山区和松江区的住宅用地,“我们是实在没地可开了,只能在这里选。”
对于此轮开发商“望条件而却步”的局面,易居中国研究中心副经理陈啸天称,出让条件趋向严格是正常的,开发商以后应该会逐渐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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