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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商不得对显示可售的商品房拒售 28条新规叫停房屋内部认购

http://www.hnfczl.cn   2007-5-22 10:07:24   来源:  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
广州:开发商不得对显示可售的商品房拒售
                  28条新规叫停房屋内部认购
  
     据《信息时报》报道,不少市民在购房时发现,“阳光家缘”显示仍可出售的朝向好等房屋,开发商却称已经被卖出去了,只开放部分户型相对较差的房屋进行销售。今后,这种情况将严行禁止,开发商不得对“阳光家缘”显示可售的房屋拒售!11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实施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明确了有关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预售款监管、公建配套、交易登记、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房地产估价和市场监督检查等八大方面28条市场监管措施。
     ◆内部认购将被停办业务
     记者发现,在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上,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此次出台的措施多达9条。规定,未领取预售证的商品房,任何企业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房款和销售,否则,将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对拒不整改或不按规定整改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将该企业或个人的违规情况告知相关主管部门,这些部门将对其停办有关行政业务。规定严禁“炒卖楼花”。
     ◆明确不得拒售等条款
     对于预售商品房销售,通知明确,开发商在申请预售证时就要明确该楼盘项目拟向社会公开销售的时间、销售方式及每个单元的拟售价格。市国土房管局特别强调,广州市房屋管理系统(“阳光家缘”)中显示的可售房屋,开发商不得拒售,否则将立即被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将延长整改期限并通过媒体网站曝光。
     ◆首次将公建配套纳入监管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首次将公建配套纳入监管。开发商申请核发楼盘预售证时,必须确定公建配套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审批部门将现场勘察有关楼栋工程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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